热潮不减!新交所公开征求意见,发布SPAC主板上市框架

2021-10-09 11:01

时间来到2021年Q2,SPAC的热潮并未衰退,全球各大主流交易市场纷纷在探讨本地SPAC业务的规范化,新加坡作为全球资本市场的重要地标之一,日前也开始就上市框架公开征征询意见。

为寻求均衡框架,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免受SPACs独特性带来的某些忧虑,同时满足市场融资需求,新交所现就以下方面寻求市场反馈意见,本次征询将持续到2021年4月28日为止:


一、总体准入标准

1、在首次公开募股时,市值最少3亿新元,持有发行股票总数的至少25%由500名以上股东持有

2、IPO最低发行价为每股10新元。

3、至少90%的首次公开募股的收益在被收购的目标公司(被称为企业合并)之前交由第三方托管。资金将从托管账户中按比例返还给任何投票反对企业合并的股东或在SPAC清算时返还给股东。

4、任何在首次公开募股时以SPAC普通股发行的认股权证(或其他可转换证券)必须与SPAC标的普通股不可分离,以便在新交所交易。


二、创始股东、管理团队和控股股东的条件

1、创始股东和/或管理团队必须在IPO时持有1.5%至3.3%的最低股本,这取决于SPAC当时的市值。

2、在特定情况下,暂停创始股东和控股股东等关键各方的持股权益。


三、企业合并要求

1、从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需完成企业合并。

2、企业合并必须包含至少一项主要核心业务,且该标的业务公允价值至少占信托账户中存有的IPO募集资金的至少80%。

3、由此产生的合并后的企业必须符合最初的主板上市标准。

4、只有经SPAC的独立董事和独立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才能进行企业合并。

5、SPAC清算可能在以下特定情况发生:关乎能否成功完成SPAC的创始股东和/或管理团队发生实质性变化,和/或SPAC到期前未完成企业合并, 除非独立股东投票赞成继续进行SPAC上市。

6、任命:

(a)经认可的问题经理作为财务顾问,就企业合并提供建议

(b)独立的评估人员对目标公司进行估值

7、股东关于企业合并的通知必须包含招股说明书级别的披露,包括以下关键领域:

(a)财务状况和经营控制

(b)新任董事和管理层的品格和诚信

(c)历史沿革合规

(d)经营业务所需的牌照、许可证和批准

(e)利益冲突解决方案


根据新交所的建议,新交所将接受SPAC在主板上市,预期一切顺利的话,在今年中开始推行这个SPAC上市管制框架。


详情请见新交所官方网站,可点击以下链接直达:

https://www.sgx.com/regulation/public-consultations/20210331-consultation-paper-proposed-listing-framework-special